造價師網(wǎng)上變更注冊
辦理依據(jù):
■建設部第150號令《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建標〔2002〕187號《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
■建標〔2002〕第024號關于《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
■浙建站造〔2002〕23號《關于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
提供材料:
●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跨省、市的一式三份)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
●申請人與現(xiàn)聘用單位的聘用合同,受聘于造價咨詢機構的還應提供人事合同、養(yǎng)老保險交費憑證
●造價師證書(章)原件
辦事程序:
1、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ǎng)上申請并下載申請表
2、綜合辦公室受理審核
3、省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xù)
4、“中價協(xié)”備案
承諾時限:當場辦理
注意事項:
▲造價工程師在一年內(nèi)只予辦理一次變更工作單位手續(xù);每月的21日~25日辦理(節(jié)假日除外)
▲跨省變更的造價工程師到省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拿新的造價師證書時,需攜帶兩寸的彩色照片一張
▲如變更人員同時具有造價員資格,則工作單位應與造價員資格證書的單位一致
▲涉及跨省(市)的造價師,先到原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辦有關手續(xù)
▲網(wǎng)上變更的同時,所有提供的資料須原件掃描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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